各位同学:
根据教务处和国际交流中心联合发布的《安徽财经大学学生赴国外或中国港澳台地区高校学习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学生在国外或中国港澳台地区高校完成的本科毕业论文可以进行论文替代,执行校内论文替代程序,并免于答辩。大学四年级在国外或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的学生,如对方高校无本科毕业论文要求的,可免于校内论文写作及答辩环节,以所在高校参与的学术活动或专业实践活动进行替代。大学四年级在国外或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的学生,视同完成了毕业实习环节,可免于提交毕业实习报告。”
由于各学院专业不一样,学生论文替代的具体办理程序由各学院自己确定,详细情况请咨询自己所在学院。
特此说明
安徽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