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外籍教师教学与生活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15浏览次数:334

 

一、教学要求和职责

    1.外籍教师应于开学前一周内到校以便及时进行授课安排,如有特殊情况,事先需征得国际交流中心的同意,如不能及时报到,将扣除其半个月的薪酬。

    2.对于新聘外教,国际交流中心将于开学后第一周内为其提供课表,为了更好地安排学期授课,新聘外教于第二周起开始正式授课,第一周内无教学任务。对于续聘外教,各学院将在授课学期期中时安排好其下学期的授课计划,以便外教能够及时做好下学期的课程准备工作。

    3.国际交流中心将在新学期第一周内为外教提供校历、校车、地图等信息,以方便外教的教学安排。

    4.外籍教师应认真完成各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按照课表按时上课、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课、调课、停课,如生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至少提前一天向国际交流中心和所在院系分别请假,由各学院主管教师协助外教安排好补课时间及地点。如擅自旷课或停课,出现一次将扣除半个月薪酬,出现两次以上等情节严重者将解除聘用关系。

    5.外教享受中国下列节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如遇节假日或其他活动而进行的全校性调课,外教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国际交流中心将在每次调课周内告知外教具体调课信息,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展开。

 二、日常生活与管理

1. 安徽财经大学外国专家楼仅提供给在本校任教的外教居住,且寓所内由学校统一配备的各种相关设施均为本校公共财产,由国际交流中心统一管理和分配。未经允许,住户不得私下更换房间。

2. 各住户需保持其寓所内环境卫生,并有责任保护公共财产安全;未经允许,公寓内的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如因个人照管失误造成公共财物丢失或损毁,需照价赔偿。

3. 外教公寓钥匙除外教自己保管一套以外,国际交流中心有专人保管备用钥匙,公寓钥匙若损坏或丢失, 可以到国际交流中心借用备用钥匙, 但须外教本人承担配钥匙等相关费用。外教合同期满离校前, 应提前到国际交流中心归还公寓钥匙。

4. 公寓内的水、电及网络由学校统一负担,各种设施无偿提供给外教使用,外教需自觉节约公共资源,爱护公共财产。

5. 公寓内部设施的维修由国际交流中心专人协调, 外教可直接报告国际交流中心, 由国际交流中心联系相关人员进行维修。

6. 注意防火防盗和谨防意外事故,如有情况发生,请立即向国际交流中心报告,如遇重大事故,请及时报警。

7. 公寓应保持安静, 避免大声喧哗, 以免影响他人工作或休息;如因朋友聚会等造成嘈杂,请事先与协调好邻居,团结邻里,避免矛盾;且楼内禁养宠物。

8. 外教应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得在此公寓内从事与其教师身份不符的宗教活动,不得从事传教活动;外教应尊重有关工作人员及其工作,不得轻视或侮辱他人。

9. 外教应与学生保持正常的师生关系,不得与其进行恋爱等非正当关系,如有发生并导致纠纷的,学校将解除与其的聘用关系。

10. 为了保证外教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所有来访人员正常会客时间为每天的8:00-23:00;中国客人不能在外专楼留宿,来访的外国客人如需在此公寓内留宿(最长不超过一周),应向国际交流中心报告,经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后方能留宿。

 

 

 

返回原图
/